《北京城市学院学报》投稿须知
一、来稿技术要求
(一)题名
能简明、确切地概括文章的要旨,符合编制题录、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,并有助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。题名应翻译成英文附在论文之后。
(二)作者及其工作单位
作者位于题名之下居中。多个作者的署名之间用“,”隔开,不同单位的作者还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序号。在作者下方的圆括号中注明作者单位全称、所在省市及邮编。不同作者单位连排用“;”隔开。作者及其工作单位均要翻译成英文,附在论文之后。
(三)摘要
200-300字,位于作者及工作单位的下一行。应翻译成英文附在论文之后。
(四)关键词
3-8个(应规范),关键词之间用“;”分开,位于摘要的下一行。应翻译成英文附在论文之后。
(五)正文
1. 标题
论文层次逐级标题序号为: 一、 (一) 1.(1) ①
2. 数字。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,用阿拉伯数字。年份必须用全数。
3. 计量单位。严格执行GB3100--3102--93《量和单位》的规定。
4. 语言和文字。力求简练、语句通顺,用字规范,标点符号使用正确。运用书面语言和规范缩写语。
5. 复杂图表应附清样。
(六)基金项目
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,位于首页脚注。
(七)作者简介
姓名(出生年)、性别(民族)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。其间用“,”隔开,位于首页脚注。要求附第一、第二作者的简介。
(八)参考文献
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,序号左顶格,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,与正文中的序号必须一一对应,详见“投稿模版”。
(九)注释
题注采取隋文注的形式。其它注释采取尾注形式,列于参考文献之前,序号用阿拉伯数字,以上角标的形式置于圆圈号内。正文中的序号必须与注释中所列出的序号一一对应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论文必须以电子文档格式提交(不需要纸稿),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,邮件主题命名为:“论文投稿 + 第一作者姓名”。
如作者不同意对论文修改,应附说明。不退稿,自留备份。在3个月内未收到论文录用通知的,可自行处理。
(二)联系方式
邮编:100083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,《北京城市学院学报》。
编辑部随时接收并反馈作者邮件,请作者尽量邮件联系,以提高工作效率。
(三)请附联系电话、E-mail,以便联系。
三、本刊用稿原则
(一)研究问题必须是前沿、热点或难点问题;
(二)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概念严谨、逻辑严密、层次清楚和语言流畅;
(三)同等条件下,基金项目优先;
(四)预计能产生较大社会反响,如引用、全文收录或索引等。
(五)严禁抄袭,文责自负。